杨牧青日记:与“丑书代表”王镛先生谈艺术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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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“丑书代表”王镛先生谈艺术书法概念的首次提出

题记:
这一篇文稿是2005年8月15日写的评论,至今已经整整过去了12年,现在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与弘扬创新的时候,当年这些评论文稿从网络搜索出来,读一读,令人不由得就多几份感慨与沉思不已!

现时,通过网络搜索和业内人士的某种认可度来说,王镛先生被弄上了丑书代表人物的标贴,且居丑书之重要位置。关于“丑书”的这个提法本身似乎就有问题,不知当初怎么一下子搞成了一个丑书界,最近又有一些人站出来为王镛先生做一些的评价。就客观的来讲,王镛先生的书画作品在这个时代的特定阶段时期还是有一定的新意,可以借鉴的。说真的,我不想与王镛先生争长论短的,先生戊子我癸丑,我俩命相挺合的。王镛先生今年已70岁了,长我25岁,所以尊称教授为“先生”是比较恰当,但是为了真艺术和艺术责任,以及艺术思潮的大义,我又不得不多说几句呵。

就本文在当年发出后,我又写了《与书法界的朋友谈心兼议艺术书法的现象和本质》《认真对待传统书法艺术 坚决抵制流行书风狂吹》《杨牧青从流行书风到艺术书法之批判——兼谈二王帖系书法研究展一二事 》《拒绝丑书恶俗蔓延 固守传统书法阵地 》《杨牧青笑傲书坛谈书法》《给中国书法重新定义和定位》《杨牧青中国书法的功用与目的是什么 》等文稿,如今有些网络上还有保留,历历在目。

就本文所提及的“王镛”,是中央美院老教授李可染、染树年的研究生、生于1948年的王镛教授、博导。当年,王镛先生的艺术书法、流行书风等理论话题的提法与阐述、辨解,可谓是“刺眼书坛”,因其在中央美院执教多年,学生很多,加之所处“央美”大平台和光环笼罩,以及一些画廊与艺术品收藏界的推波助澜,故其流行、宣传、受众面是非常强大而甚广的。

但是,今天回过头来看看王镛先生的书法作品、山水画作与篆刻作品之际,从境界、思想、文化等角度去观察是没有更高的艺术提升,还是那样的原地踏步、依样画葫芦并且多了一些虚浮与油滑,少了当年的作品纯真、质朴和新意之感,作品的艺术创作有倒退和江郎才尽之嫌。可是,他的作品价格上涨不少呵,畸形的社会审美思潮与艺术市场的认知偏差,只能让这样一些本有才情、身处特定位置的人如流星般地闪过,最后将在一个时代的符号与争议中而退场!悲悯!一一2017年12月31日凌晨杨牧青记于北京

与“丑书代表”王镛先生谈艺术书法概念的首次提出

图:网络某博客2009年的评议截图


附原文《与王镛先生谈艺术书法概念的首次提出》

说明:本文是有关“艺术书法”概念的“首次提出”及其相关问题的探讨与思考,旨在学术上的探赜索隐,就事论事,并非针对文内所涉及的人的其它问题,望阅者慎重,予以斧正为要。
作者:杨牧青
时间:2005年8月15日
地点:甘肃·兰州

偶翻2005年7月21日第58期(总第1487期)的《中国书画报》时,在该报第一版右部题为《今日论坛》栏目的文章中发现了“艺术书法”概念的 “首次提出”文稿。
《今日论坛》编者原文如此:王镛在去年“北京·湖南艺术书法展”上首次提出“艺术书法”这个概念时,便引起了不小的反响。如今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书法院举办的首个重要展事——2005·全国中青年名家百人艺术书法展上,这个概念再一次被作为主题正式推出,看来,作为中国书法院的院长,王镛正在运筹并尝试着一条关于书法的改革发展之路。“艺术书法”与人们常说的“书法艺术”绝不是变化了的两个词组排列顺序的文字游戏。它究竟该做何解,这个解与王镛的书法发展之路有何关联,只有请王镛本人给出答案。——编者
 
很明显,《今日论坛》编者写按语的时候将“艺术书法”概念的“首次提出”归功于中国书法院院长王镛先生,并且《王镛自解“艺术书法”》一文中认为就是自己提出的,并且畅言“确立艺术书法概念的初衷”,“在今天,我以为这个提法有着特别的意义”,而且作为一个重要活动“艺术书法展”进行大力宣扬。对于“自解”一文中的其它问题就不必要多说了。
 
在我这里来说,或在我来看,“艺术书法”的概念并非王镛院长的“首次提出”,显然王镛院长的“艺术书法”概念 “首次提出”与事实不符,王镛先生和那位不知名姓的“编者”先生还有些寡闻、少见!怎么立言之前不注意事先调查呢?因此,我总觉得该文及其所谓的活动有冒用概念而名人自得意的感觉,或霸权之嫌,或名人脸上贴金永远都是正确的现象!

那么事实又如何呢?
“艺术书法”的概念早在1999年我探究、创始“中国书法率真派艺术理论”的时候就已经“首次”的“提出”了,并且将“书法名人、名人书法、书法艺术、艺术书法”确立为中国书法艺术的“十六字心传”,作为探悉“书法率真艺术理论”的阐微依据。

关于“艺术书法”这个概念,我在2004年2月29日已经在本人所创办的“牧青网络”中进行整理之后,公开发表,文稿为《中国书法率真派艺术理论初探系列——上编·一、由是起始章》及同年6月29日《中国书法率真派艺术理论初探系列——上编·二、十六字心传章·阐释书法名人、名人书法、艺术书法、书法艺术——确立中国书法艺术“十六字心传”的历史地位和价值》,然后又将此文稿通过网络形式在有关书法艺术的网站、论坛发表,并多有转载。此前几年前,也将此文稿通过信件邮寄过有关书画报刊、杂志,也许人小言微,或许出道不深,无有名份之故,该文稿未见任何端倪。虽则如此,我平时也非常留神、留心有关“十六字心传”的文稿,也未曾发现有何雷同之处。
 
今天通过报刊发现了这个提法,我提出的“理论”与“微言”在5年后的今天才有人得以发现,道有传承,本是一件很令人欣慰的事情。可是,又发现“艺术书法”的概念“首次提出”要归于王镛院长一己之所有,而且王镛院长又谈了“确立艺术书法概念的初衷”一段话,越读越让人不得“与王镛先生”就有关“艺术书法概念首次提出”的“问题”作以探讨。

究竟谁是“首次提出”这个“艺术书法”概念的?
难道“艺术书法”关键是强调创造力吗?强调以审美为目的,与实用无关吗?是“书法院众位同仁拟议的众多选题中的一个”吗?
难道就要让“艺术书法”的含义与“流行书风”的宗旨相吻合吗?
 
要回答上面三层五个问题,在我说来,非常简单,为什么不注意事先调查呢?特别要立论、阐明一个问题,而且是关乎“书法的改革发展之路”这么重大的问题。现在的网络资源比较丰富,可以先通过网络搜寻、查找一下看有没有其它的资料,再立论不迟,特别对于一位具有相对知名度的专业书法研究人士来说应该慎重呀,这将关乎中国书法艺术的将来呀!
因此,向大家必须要说的是:
一、“艺术书法”的“首次提出”并不是王镛先生的先见之明,这个概念的“首次提出”应该是微不足道的“杨牧青”先生于1999年已经提出了。
二、如果“艺术书法”只一味“强调创造力、审美为目的”而脱离了“实用”,并且与“实用无关”,那么中国的书法自诞生以来就是错误的,因为它不应该以“实用”的面目出现,惹得后人如王镛先生之类的人士大加指评。
三、如果“艺术书法展”是建立在“艺术书法”这个主题和思路上通过“书法院众位同仁拟议的众多选题中的一个”的话,那么“众位同仁”也是才知道“艺术书法”的“首次提出”而趋之若鹜,还是有其它因素而烽烟四起呢?如果“艺术书法”的含义与“流行书风”的宗旨相吻合的话,那么是不是为“流行书风”昙花一现的“书法现象”再找理论依据而有违中国书法艺术的传统大道呢?当然,大家可以搜阅2005年6月31日拙作《吊唁:启功逝后之乱弹》一文,回味“乌烟”之意蕴!
还有更多的,并非首次提出不提出的问题,留给更多的人去思考,去回答!(注:为了保持原文风貌,此处没有做任何改动。)

杨牧青日记-与“丑书代表”王镛先生谈艺术书法概念的首次提出

题记:
这一篇文稿是20【图1】
2018-01-02 17:55:38 9 1 16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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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第1楼  2018-05-19 10:52:4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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