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培泼日记 对话
”无我”精神要成为党员干部的自我要求”作者陈培泼
“这么大一个国家,责任非常重、工作非常艰巨。我将无我,不负人民。我愿意做到一个“无我”的状态,为中国的发展奉献自己。”这是习总书记3月22日,在罗马访问时,回答意大利众议院众议长菲科时说的一番话。”
“无我”,不仅仅是习总书记的真情流露,是对全国人民的一份郑重承诺,更体现了习总书记以人民为重的优秀品格,以天下为公的博大胸怀。这种“无我”的精神,不仅要成为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,更应当成为党员干部的自我要求。
无我,就是要做到大公无私。作为党员干部,要做到无我,就是要一切以人民为重,以人民为我。所谓圣人无常心,以百姓心为心。就是要以人民群众同呼吸、共命运。做到民有所呼,我有所应。这是一种情怀,更应当是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自我要求与期许。作为一个人,有七情六欲,再正常不过。个人有喜好,有远近,有好恶,可以理解,但在人民利益的大我面前,作为一名党员干部,就是要能够排除小我的干扰,不以自己的个人喜好,不以自己的个人视角,去审视问题,处理问题,这是党性对党员干部的要求,也是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品格与胸怀。
无我,就是要勇于担当,敢于作为。摒弃自我为主的小我思想,树立正确的人生观、价值观,政绩观。一切以人民为重,只要认准了是有利于人民,有利于群众,有利于党的事业发展,就要勇于担当,敢于作为。更要把个人的事业、前途与命运,自觉地置身于人民的大我之前来考量,把人民利益是至高无上的利益落实到实践的工作中去。
无我,就是要燃烧自己,无私奉献。无私奉献是共产党人的优秀品质,是立党之基、执政之本。作为一名党员干部,时时处处都应当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与观念,一切以人民、以国家为重,把个人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、个人的人生与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,扎根人民、奉献人民。才能让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,源源不断地获得力量之源,筑牢执政之基。
附乙亥年春月陈培泼行书书法作品三幅,请欣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