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根权日记 对话
《孙过庭享年考略》-《<书谱>品评》第二讲(王根权)著
孙过庭的生平正史无载,其它资料又非常有限,关于他的享年说法颇多,却都比较牵强,使人难以置信。关于孙过庭的享年,中国书法史上长期以来,一直存在着一个说不清楚的问题,今天根据有限资料略加考证之。
关于孙过庭的享年问题,历代书评中多有争议。这些争议牵扯到了对《书谱》的看法,又往往影响着对《书谱》内容的解读品评。考证孙过庭的享年,对于准确解读品评《书谱》是非常必要的,也是必须的。
孙过庭的享年几何?根据相关资料可以先大概确定出来一个时间段:生年627年—649年,卒年687年—702年。这个时间段是一个典型的不等式,这个不等式的解析结果就是孙过庭的享年。
生年这个时间段的选取依据是《宣和书谱》卷十八《孙过庭传》里的一句话:“文皇尝谓,过庭小字(或作小子)书乱二王。盖其似真可知也。”627年—649年太宗在位,由此可知孙过庭的出生年可以早于627年,而不能晚于649年。
卒年687年—702年这个时间段的选取依据是《书谱》最后的写记,“垂拱三年写记”。垂拱三年即687年。702年的来历是陈子昂撰有《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》。陈子昂死于702年,孙过庭的享年自然不能超过这一年。
对于这样一个时间段,按照不等式的解析可以得出,孙过庭的最大享年当在75岁以上,最小享年不小于38岁。这一解析是一个粗略的估算,这个粗略估算的依据是孙过庭的生平活动时间。根据这个粗略的估算,就有了两种说法:一种是偏大说,一种是偏小说。以往的论书者,关于孙过庭的享年多从偏小说。今天,根据所能见到的相关材料分析判断,选取了偏大说。以下再对以上解析结果作进一步分析。
为了弄清孙过庭的真实享年,首先必须确定出几个相关的参照年点。627年当是一个重要的参照年点,理由是唐太宗生前见到过孙过庭的字。孙过庭《书谱》有句,“余志学之年,留心翰墨。”“志学之年”是什么年龄,15岁。也就是说孙过庭是从15岁时开始有了习书练字的自觉性,到能写出一手让唐太宗喜欢的字的时候,孙过庭少说也应该是20岁以上。陈子昂《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》曰:“幼尚孝悌,不及学文”。当是这一分析的有力佐证。
唐太宗会是什么时间看到孙过庭的字呢?唐太宗看到孙过庭字的时候,应该是他在位的晚年时期。假若唐太宗在早年或中年就看到了孙过庭的字,那么孙过庭的情况应该不是后来的情况。唐太宗非常喜欢书法,又特别推崇王羲之。在位期间在全国范围内广泛搜集王羲之的墨迹,将“兰亭序”双钩描填后送给皇子及大臣们临习,朝臣们争相临写《兰亭序》。唐太宗尝谓魏征,虞世南死后无人可与论书。魏征给太宗推荐了褚遂良。魏征说,褚遂良下笔遒劲,甚得王逸少体。太宗即日便召命侍读。从太宗喜好书法,推崇王羲之的程度由此可以见得,像孙过庭这样一位能够乱真的临王高手,唐太宗一定是不会忘记他的,孙过庭以此为机会得到太宗的赏识当在常理之中。但是,这样的事情并没有发生,这是为什么呢?只有一种可能,那就是太宗发现孙过庭以后不久就过世了。唐太宗过世后,其他人也就不提这事了。由此见得,唐太宗见到孙过庭的墨迹时,当在他的晚年。
这里有一个问题必须说明,这就是《宣和书谱》所记述的这件事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的问题。《宣和书谱》是一个很正规的出版物,有关历史事实的选取应该是可靠的。尤其是关系到皇帝的事,无中生有不负责任的瞎编乱造的可能性不大,再说也不存在瞎编乱造的目的和必要。《宣和书谱》记录文字虽不多,但语言生动,语气特征明鲜,符合唐太宗的口气,也符合孙过庭的实际,此说应当为真。
还有,孙过庭的翰墨又是怎样到了唐太宗手里的呢?史无记载。分析,唐太宗是靠武力得天下的,取得政权后又崇文好书,好书又特别推崇王羲之。在翰林院设侍书博士,国子监设书学博士,科举考试中设有明书科,以书取仕。这样就有一种可能,孙过庭参加了地方的科举考试,因为其书直逼王羲之,地方考官发现后为讨唐太宗喜欢,将孙过庭的试卷上传到了唐太宗手里,唐太宗看后果然高兴,这才有了《宣和书谱》中的那段言语。这样的可能性是完全存在的,且为最合理解释。
有一个史实可以映证这一分析。贞观十七年(644年)五月,唐太宗手诏“令州县举孝廉茂才,好学异能卓荦之士”,诸州所举十一人,太宗引入内殿,赐坐于御前。太宗、皇太子、近臣相继提问,“咸不能答。”又令到中书省射策,“所答乖旨”。①
根据上述情况看,唐太宗对州县所举孝廉茂才这件事是非常重视的,孙过庭当不在这十一人之中是肯定的,如果在这十一人之中,陈子昂《率府录事孙过庭君墓志铭》中就不会说“四十见君”。这说明唐太宗只是见到了孙过庭的字,并未见到孙过庭的人。试想,地方诸州县除了举人以外会不会还有举书之举?孙过庭的墨迹会不会是在某一次举书中,或于举孝廉茂才时被呈送给唐太宗的呢?应该说,完全有这种可能。
解读孙过庭生平最为关键的,也是孙过庭史料中唯一的一个数字概念当是陈子昂《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》中的一句话“四十见君”。这是解秘孙过庭生平最为关键的一个结。根据以上分析,孙过庭与太宗没有见过面,“四十见君”所见之君当不是太宗,而应该是高宗。史载高宗在位时曾两次亲试举人茂才。一次是显庆四年(659年)“二月乙亥,上亲策试举人,凡九百人。惟郭待封、张九龄五人居上第,令待诏弘文馆,随仗供奉。” ②一次是调露元年(679年)“十二月壬子,唐高宗御成殿,召诸州举人亲问。” ③假令“四十见君”是调露元年(679年),那么孙过庭的出生年就是贞观十三年,贞观共计二十三年,十岁的小孩能写出“书乱二王”的字,那是不可能的。故此,孙过庭于调露元年(679年)“见君”的可能性不大,理当舍去。由此可以确定,孙过庭见君应该是显庆四年(659年)。根据“四十见君”一说,结合太宗见字一说,便可以得出孙过庭的确切出生年了,那就是武德二年(619年)。
孙过庭的卒年如何取舍呢?从现存的《书谱》手稿墨迹看,最后有“垂拱三年写记”一句,其中“三”字为改笔。从所改笔意看,当是先写为“元”字的前两笔后,改写为“三”字。又象是由“五”字改写为“三”字的。不管是从“元”改成“三”,还是从“五”改为“三”,从时间概念看都是相差了两年。生活中那有读书人把年份记错两年这一情况的?但记错一年这种情况倒是时常有的。什么情况下记错一年这种情况常有呢?新年伊始。新年伊始,旧的记年印象还留在头脑中,新的记年印象不深,还没有转过来,还在原年份停留着,这种情况在一般人的记忆中较为多见。作书人经常会犯这样的错误,新年伊始,落款时间却往往写成上一年。记错一年的情况时常发生,而记错两年的情况就没有了。
孙过庭为什么能将落款的年份记错两年呢?情况应该是这样的。垂拱只有四年,下来就是永昌元年。如果是将“元”字改为“三”字的话,当时在孙过庭的脑海里反映的应该是“永昌元年”。书写时由于以往的书写习惯错把“永昌”写成了“垂拱”。“垂拱”只有四年,刚刚改元,孙过庭对“垂拱”的深刻印象还没有挥去,对“永昌”记忆不深,书写为“垂拱”应该在情理之中。写完以后想起错了,进行补救,将“元”字改为“三”字较为方便,也较为合适,故此就有了“垂拱三年写记”。这是第一种情况。第二种情况是,将“五”字改写为“三”字。这是因为当时虽然已经改元了,但在孙过庭的脑海中仍然还停留在原来的纪元概念中。“垂拱五年”实际上也就是“永昌元年”,当写完后发现记错年了,施以补救,便采取了尽量改少省事的最佳补救方案,将“五”字改成为“三”字。
这两种可能无论是哪一种,都足以说明现在大家看到的这部《书谱》手稿当是永昌元年,即689年所写。孙过庭的卒年当在此以后。此后那一年呢?即陈子昂写《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》的那一年。陈子昂又是那一年写的《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》呢?最大的可能就是陈子昂卸官回乡的那一年。推测应该是陈子昂卸官回乡路过了洛阳,原本想路过看望孙过庭,不想孙过庭已突然死亡。假若陈子昂还在任上,那么孙过庭突然死去的消息不可能在短时间内传到他的耳朵里,他不可能立即赶往洛阳为孙过庭写墓志铭。如果陈子昂回到了家乡,孙过庭死去的消息同样不会很快得知,也不可能得知消息后赶往洛阳去写墓志铭。考察陈子昂的生平,陈子昂天授二年(691年)因继母忧卸官回家一次。按照上述分析,《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》应该就是这一年陈子昂卸官回家路过洛阳得知孙过庭病逝而写的。孙过庭的卒年应当就是这一年,即天授二年691年。
综上,结论出来了,孙过庭生于武德二年,即619年,卒于天授二年,即691年。孙过庭享年72岁。
关于孙过庭享年从大一说,还可以找到诸多佐证。如《书谱》中有句:“若思通楷则,少不如老。学成规矩,老不如少。思则老而愈妙,学乃少而可勉。”“通会之际,人书俱老。”这些应该都缘于孙过庭本人少年学书,以至老来感悟之体会。
再如《书谱》中句:“仲尼云:‘五十知命,七十从心。’故以达夷险之情,体权变之道。”仲尼的这句话是《论语·为政》里的一段话:“吾十有五而志于学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,六十而耳顺,七十而从心所欲,不愈矩。”如果孙过庭不是老年,而是中年,按照常理孙过庭引用时是不会跳过青年和中年时候,直接从五十开始,越过六十,直抵七十,谈什么“达夷险之情,体权变之道”。还有如陈子昂《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》所述:“将其老有所述,死且不朽”。这里明确地指出了孙过庭之老。这些都可以做为从大说的有力支持。
注:①《册府元龟》卷四《帝王部.求贤一》卷643《贡举部〈考试二〉》《唐要会》卷76《孝廉举》。②《旧唐书》卷4《高宗纪上》。③《旧唐书》卷190《员半千传》。